我的心永远指向CB97

七楼公寓 /18


春天。

这应该是一个很好的季节。

大地回暖,万物复苏,一切终于从严冬的肆虐下慢慢露出温柔的笑容。

而就是在这个柔情似水的季节里,却总是上演一些意外。


林在范周旋在自己原来工作的派出所和警署。大家都不懂他到底在搞什么,不过好像是很高深的样子。他们都不懂,什么分析啊,什么侧写啊,这些那些方案的。听了就让人头大。

大家猜林在范这次应该要咸鱼翻身了。搞不好就被调进刑警支队了呢!崔荣宰兴奋地说着自己对于林在范远大前程的展望。

“说不定哥就成为名垂千史的优秀人民警察了呢!”

“那种警察通常都是牺牲的。”林在范一边嚼着三明治一边漫不经心地说。

“你可快闭嘴吧。”朴珍荣想找个什么东西堵住林在范的嘴。顺手就把一会儿要泡茶的柠檬片塞他嘴里了。

林在范愣了一下,居然咽下去了。

“诶,挺好吃的,你再给我切点。”

“切个屁。”朴珍荣瞪了他一眼。

崔荣宰趁机继续说道:“我不是那个意思!我的意思是,哥凭借着自己出色的表现一步步爬上警察局长的位置。然后走上人生巅峰。”他说得活脱脱像一部香港黑帮片,小马仔一步步成为坐馆的血泪史。

林在范看了他一会儿:“...然后,我被匿名举报涉嫌贪污受贿,最终锒铛入狱。这也算名垂千史吧,不过是遗臭万年。”说完想了想,又坚定地点了点头。



“我的翻身仗如果真的打赢了,大家准备怎么恭喜我?”林在范期待地看着所有人。

大家愣着一言不发。

王嘉尔最先开口:“那我就送你一个我最诚挚的祝福吧。”

“...非常感谢。”

“客气。”


朴珍荣还是最会拆台的那个。他无比认真地说:“咸鱼翻身以后 还是一条咸鱼啊。”

林在范激动地一拍桌子:“可是是另一半的咸鱼啊!至少我是洋气的双面煎啊!”

他早就能坦然地自嘲咸鱼了。



几天之后,除了林在范还没回家以外,其他几个人正聚成一堆研究新买回来的鞋柜。家里的鞋实在是太多了。

几个男孩围着满地的零件坐成一个圈。段宜恩聚精会神地看着组装说明,而金有谦以强大的想象力,正在挑战自由组装。

他究竟能否成功呢。

让我们试目以待......就在这时朴珍荣一把夺过他手里形似机甲战士的成品:“我劝你老实一点。”

他没有成功,很遗憾。


段宜恩的手机突然响了,是林在范打来的。

他正忙着,划了接听键以后就开了免提 把手机撂在地上。

“喂哈哈哈哈哈哈哈哈!”

客厅都回荡着林在范穿透力无比的笑声。把成年人吓得往后撤了半步。

“你想干啥?!”段宜恩崩溃地朝手机喊道。



“我太开心了!我终于!我终于进刑警队了!哈哈哈哈我进刑警队了!你在哪儿啊?我现在准备给大家挨个打电话!”

“你别打了,我们都在家呢。”几个人异口同声地说道。

“噢!哈哈哈哈哈,我马上就回去了!”

然后他那边匆忙地挂掉了电话。



从他那兴奋的语气还有激动得不知道怎么好的样子,能看出他是真的很开心。

是那种儿时的梦想终于在日落之前开出了花的幸福。一个在后青春期挣扎的少年终于触摸到了一直想要的礼物。

所有人都一清二楚,林在范永远都不是一个不思上进的人。他的倔强和他的执着,对胜负近乎偏执的追求,全部都藏在他嘻嘻哈哈没心没肺地玩笑里。

挂掉他的电话之后,几个人面面相觑地迟疑了几秒后,齐刷刷地从地上爬起来。什么破鞋柜,晚点再收拾它也不迟!


“我去买蛋糕!”

“我去买炸鸡!”

“我去买草莓牛奶!”

“我...我去把这个消息告诉Coco和Nora!”

...

...

比过年了还兴高采烈。

朴珍荣就站在原地看着大家激动得晕头转向,几个人撞在一起。

为什么他没有那么高兴。


他从未意识到自己是一个如此自私的人。他习惯林在范是那个又贫又怂的小片儿警,习惯调侃他职业的轻松自由,习惯了每天林在范最早回家,然后像个大爷一样瘫在沙发上玩手机。

这一切被他所适应着,他便私心着不希望打破。但是他又是打心眼里希望林在范好,希望他能实现他的梦想。

纠结来纠结去,梳理不出什么结果。

朴珍荣不易察觉地叹了口气。紧接着也融入到大家忙前忙后的兴奋之中,他拉开冰箱,然后说道:

“我去做晚饭了!”


鞋柜的零件铺了一地。

没有人再关心了。

大家满怀期待地等着林在范回家,然后一起冲着他起哄地欢呼怪叫。



他的新工作地点距离公寓不近,不在高峰期开车也得二十分钟起步。

关键是清贫如林在范,他没车。

“小事儿!这问题都不大!我能解决!”林在范大手一挥。

“你咋解决?”王嘉尔耿直地追问。

“别管了。”



林在范开始像其他奔波的上班族一样,挤早晚高峰的地铁,出了地铁站还要走挺长的一段路。以前工作单位最近的人,现在成了最“颠沛流离”的那个。

早晨提前四十分钟起床,充满仪式感的洗脸刷牙刮胡子换衣服。通常他起床之后大家都还没醒,当然也就没有准备好的早饭。所以每天早晨的固定项目就是扒冰箱,有什么就随便吃点什么。还有一天干吃了两口巧克力酱,差点被腻升天了。

后来 家里的冰箱里就永远都有面包了。不是某个人固定在买,因为面包的品牌常常换,口味也都不同。但是谁都没多说什么,那些面包大部分都被林在范吃了。


他晚上回到家基本都快七八点了,他是新人,经常需要加班,要是哪天忙,那回来的就更晚了。他总是提前告诉大家不用做他的晚饭,会晚点回家。

让人不得不担心。

但林在范似乎是享受于这种奔忙的,这让他感到充实,真实。


“小林你家在哪儿住啊?”他的上司也是他的老师——刑警队的副队长路过他身边,看见他大清早来上班就累得气喘吁吁。

林在范一边打字一边回答了他,说完还冲他笑了笑。

“那么远啊!每天在路上要耽误不少时间吧?”

“还...好。”

“为什么不搬来这附近?我们不是提供的有公寓吗,租金也不是很高...还是说你跟女朋友同居 不舍得分开?”四十出头的副队长笑嘻嘻的倒像个八卦的小孩。

“没有没有,我是跟很好的朋友一起住。”

“哎呀,大男孩了!有什么好粘在一起的?”

林在范不好意思地摸摸鼻子:“习惯了。”


习惯了。

不能分开,分开就会很焦灼,很无助,很没安全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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