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—番外三
我不知道朴珍荣那么心机,如果我知道,肯定不会和他一起去喝酒。
那天,正好是我和Bambam分开的第1000天,不排除我记错了,但是心情还是很低落。只是一个平常的日子而已,却好像又和他分离了一次。
我邀请朴珍荣跟我去喝酒,他答应得格外爽快,结果坐在酒吧的角落里,他抱着双臂面带微笑地看着我一杯接着一杯地灌,自己面前只有一杯柠檬水。
我把酒杯推到他面前的时候,他不紧不慢地晃了两下,又还给我。
“我不浪费你的酒。”
找事儿。
我非要他喝不可的时候,他的眼神就会渐渐变得淡漠,清冷,最后甚至带了些示弱的退却。
我就很怂地把酒倒进自己嘴里。
所以那天,朴珍荣在喧闹嘈杂的酒吧里,头脑清醒地一直看着我,从人模狗样变成一滩烂泥。据说他还阻止我站在桌子上跳舞了,我是不是得谢谢他。
我对于那晚的狼狈不堪残留的最后一点记忆,就是我揪着朴珍荣的衣服跟着他往回走,他的手紧紧地抓着我的手腕。
我们走在冷风瑟瑟街道上,所有的店铺都关门了,一望无际的长路只有路灯明明暗暗的光亮。
朴珍荣的声音轻飘飘地吹进我的耳朵里。
“金有谦,你这么爱他,他要是不爱你了你可怎么办啊...”
我忘了我说的是什么了,一点印象都没了。
第二天朴珍荣告诉我,我只是一直笑,一边笑一边哭,然后说,
“怎么办...我也不知道怎么办...对啊...可怎么办呢....”
我觉得特别丢人。可是朴珍荣好像根本不放在心上,那天过后他再也没提过这件事情。可我暗暗发誓,以后喝酒,哪怕自己喝然后露宿街头,也不要跟他一起了。
大一的寒假没什么令人期待,过着本就懒散的生活也就不那么期待假期了。我跟朴珍荣一起坐飞机回家。他那天看起来情绪格外低落,尽管他一直都那副无精打采的样子。
我懒得问,反正问了他也不会说。
坐在飞机上望着舷窗外的云层,还有几个小时就回到那座我熟悉的城市了。这次寒假,我有个特别荡气回肠的计划,就是打算开始寻找那个人间蒸发了1000多天的人。
在现在这个高速发展的信息时代,我认为找到一个人不是件难事,或许我通过询问几个人就能轻易得知他的消息。
但是又好像犹为艰难,让我无从下手的茫然。
飞机落地后,我们走在机场大厅,朴珍荣背着黑色的双肩包,拉着白色的箱子走在我前面。
“我这两天打算去你们学校看看。你要不要跟我一起?”
“不去。”
他的回答过于武断,以至于噎得我半天没说出话来。
不去就不去,我自己去。
门卫大叔没找我麻烦就让我进去了,他们学校很好看,很大也很干净。一进大门,两边贴着大红色的高考光荣榜,我看到了朴珍荣的名字,找了两遍,都没发现Bambam的名字。这意味着什么,他在一所不出名的大学,或是他没有上大学。
无论哪种情况都是不该发生的,他的成绩一直都很好的。
黄昏我从那所高中校园离开。
算是,去看了一遍Bambam那段没有我的青春。
那天晚上,我跟我的高中同学聚会,又选在了一个乌烟瘴气的酒吧。一进门我就满脑子都是那天晚上在朴珍荣面前毫无形象的样子。
可能从那时起我对酒吧就有了阴影。
不过幸好我的朋友没有一个像朴珍荣一样古怪,他们很乐意跟我一起不省人事。
而在我的双眼刚刚开始因为酒精作用而变的恍惚不清的时候,我觉得它狠狠地玩弄了我。
我在不远处的吧台,看到Bambam了。
我确定,笃定,肯定,那就是他。
所以我腾的一下站起来,撇下一桌人,撞翻了一满杯的酒。冲到他旁边的那瞬间,我却定住了脚步。
遥远看的时候那还是Bambam,怎么站的近了,看得清楚了,反而看他是那么一张陌生的脸庞。跟旁边的人谈笑风生,丝毫没有注意到我的存在。
他变了太多,穿着打扮,言行举止,甚至笑起来的样子。
我一直杵在原地不动,也一声不吭。直到我的同学过来喊我:“金有谦你在干什么?!”
请让我自欺欺人,Bambam把头猛地扭过来,是因为听到了我的名字。
我们四目相对的时间只有几秒,他把手里的酒杯丢下,站起身走向我,他每向我走一步我都下意识地往后退。
可能是我喝的多了,他的眼睛就像深不见底的潭水,即便我用力地眨眼也看不清里面的情绪。他穿着一身黑色的衣服,脖子上戴着一条晃眼的链子。
我试想了千万种相遇的方式,却惟独漏了这样一种尴尬的情况。
我想伸手去抱他,却怎么看都觉得他太像个陌路人。
画面静止了好久好久,四个字从我酸涩的喉咙里说出,落下,掉在地上。
“我 很想你。”
“这位是谁?”
Bambam身边的人转过身问道,Bambam紧绷的脸上牵强地挤出一个短暂的笑容:“朋友,金有谦。”
然后扭过头看着我,他的眼眶很红,仰着脸看着我,我的眼神渐渐有了聚焦,好像酒在那一瞬间醒了过来。他的眼睛里还是有一片让我望不穿的遥远,可是我看得见眼泪,就在他的眼眶里。
我却只能重复:“我很想你。”
“...我也是。”
“我很爱你。”
“...对不起。”
他刚才是说了对不起吗。
我刚才,是笑着摇摇头,说了没有关系吗。
可是,他为什么要哭呢。
他拉着我往门外走,那扇门外是车水马龙的繁华商业街,我被他拖着走,他带我到哪儿我都去。
站在酒吧的门外,世界一下子安静了,好像死一样的寂静,他从一声不吭地掉眼泪,渐渐发出小动物一样的呜咽声,最后像个无助的孩子,咬着嘴唇一抽一抽地抖着身体。
我都没哭,他为什么要哭呢。
是因为那天没有风,所以他的话显得格外刺耳吧。
他闭着眼睛朝我哭喊。
“你怎么现在才找到我啊...”
“我走的那天,你怎么都不抱抱我啊?”
“你怎么等我变成这样了才回来啊...”
“我都变成这样了...”
我把他捂在怀里:“我要,我要你。”
“不行...”他挣扎着从我怀里离开,站在我的面前,他那一刻的样子让我无法形容,他比我想象的更溃不成军,我一直以为我是这段感情里最值得讴歌的深情者,直到我看到他那一刻,尊严坍塌的样子,“你看我现在的样子,我的耳朵上戴着这样的耳钉...脖子上还有这样的项链...我跟以前一点都不一样了,我都不敢照镜子,我再也不是你喜欢的样子了...”
“我喜欢!我喜欢!”我歇斯底里地朝他喊道,打断了他入魔了一样的碎碎念。他泪眼朦胧怔怔地看了我一会儿,忽然间眼睛一亮想到了什么似的。
他拉下自己的衣领:“我还纹身了...我把你最不喜欢的事都做尽了...”
我没看清他锁骨边那排小字是什么,冲上去把他的衣服拽好,他只是哭。
那个夜晚我们都狼狈不堪,这是全世界最糟糕的重遇,七零八落,满地碎片。
那个属于我的男孩子,可能从那一刻起,就再也和我没有关系了。
他转身走之前,说,对不起。
我说,没有关系。
然后他单薄的身影就走远了,路灯把他的斜影拉长,他摇摇晃晃,跌跌撞撞,终于还是消失在我的视线里了。
我猛地想起来酒吧里还有一群人等我回去。
我努力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,重回拥挤的人群里,我迎面撞上一个人。那张脸我还有点印象,他好像就是刚刚坐在Bambam旁边的那个人。
“我是Bambam的朋友,也是他的纹身师。”
多巧,我们都是Bambam的朋友。
我没搭理他,他继续说:“我知道你,金有谦先生。”
我还是没接他的话。
“你知道Bambam锁骨上纹的是什么吗?”
我瞬间抬起眼睛望向他:“什么?”
“我等你到18岁。”
可是今年,我们19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