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心永远指向CB97

此间年少 【番外四】

——番外四

如果我那天从来都没有见过他,可能这段感情会就那么算了。就当是他永远消失了,就当是我们是决绝分手之后的流浪者。

可是问题就是,我那天见到他了。

那天晚上我辗转挣扎了一整夜。我在很多很多重关系之间斟酌思索,他那双戴着美瞳的湖蓝色眼睛望着我的时候,他脖子上的项链摇晃闪烁的时候。我还是能看到曾经的他,原本就已经足够好看的琥珀色的瞳孔,眼睛一眨一眨的,坐在我的课桌对面。脖子上戴着黑色的绳子,有一个小小的吊坠,圆形的,刻着我们的名字。那个简陋的项链我也有一条,有一天绳子断了,我就把它锁进了盒子里,再也没拿出来过。

我闭上眼睛脑海里就满是他的样子。他眼泪汪汪地看着我,像个倔强又无助的孩子,徒有一身黑色的盔甲去抵挡不敢面对的锋芒。他说他现在满身污秽,他狼狈仓皇地避开我的怀抱,他就那样用手指着自己,像个卑微又低贱的堕落者,他以前甜甜的,像牛奶糖一样的声音,在这一刻变得那么嘶哑,好像每一个字都沾着刺一样。“我不喜欢你了!金有谦我不喜欢你了!”

他像个无赖一样,对我的所有话充耳不闻,他一直提高音量来盖过我的声音。

“我不喜欢你了!”

我站在绝望的街道上,看着他颤颤微微的背影。如果一个人只有一辈子,那我会去爱我最珍贵的人。

管他爱不爱我呢。

无论他变成什么消沉的混蛋,他是我的宝贝。

也只能是我的。


我都快被自己感动了。

只要见过了一次,想再见到就比较容易了。我就像劣质的狗皮膏药一样耗上了那个无辜的纹身师。他给我讲了很多很多关于bambam的事。

他第一次见到Bambam的时候,Bambam穿着宽宽大大的校服,背着书包,还是一副小孩子的模样,笑起来眼睛弯弯的,对谁都没有攻击性。我光听他的描述,都能想象Bambam那时候的样子。

Bambam第一次和他见面是个巧合。

后来,关系越来越密切。那位纹身师先生,暂且称他为纹先生好了,他说他常从Bambam那儿听到我的名字。那时候的纹先生已经是个抽烟喝酒的不良青年,但Bambam还是个思维方式简单大条的小孩。纹先生对Bambam很好,他从来没有鼓动Bambam做什么出格的事,那时候没有带他去过酒吧,没有怂恿他抽过烟。我很感激。

纹先生一度一直以为我和Bambam是保持联络,经常见面,感情稳定的甜蜜情侣。因为Bambam从未提过我们分开的事,他只说我们之间那些快乐的事情,用一种骄傲的口吻讲出来。好像我们在一起的每一刻都是晴空万里,从未有过阴雨连绵。

我和纹先生坐在他住的公寓楼顶,那是栋小破楼,或许他们这种人就是追求这种破破旧旧的质感,我也不清楚。他穿着脏兮兮的牛仔裤坐在天台边,我看看自己的裤子,犹豫了一下也坐了下去。他拉开易拉罐的拉环,把啤酒递给我。

“这孩子可是真喜欢你。”

“他每次都对我说,'将来有一天,一定要让你见到金有谦,他长得可好看了。' 所以我一直都在等他让我见你...不过现在也算是见到了。”

我冲他笑了笑,笑得僵硬又尴尬。

他接着说:“他在那个学校,生活的一点也不快乐...他不说也能看出来,孤立无援,甚至会被欺负。他一直忍到高一结束...那天半夜,他来找我,用力地捶我的屋门,我去给他开门,他扑通一声坐在我家门口。我把他拖起来,他一边挣扎一边喊,含含糊糊的听不清楚他在说什么,断断续续听懂的只有...他说,'金有谦什么时候回来...为什么不喜欢我的人那么多。金有谦什么时候回来,我想他抱抱我。'”

我低着头,颤抖的手指捏扁了手里的易拉罐。那种喘不上气的窒息感好像让我看到了Bambam崩溃的样子。在这个不存在感同身受的时候,我一辈子都不会知道他有多痛。我只是尽力去感受,就已经快要绝望得死掉了。

“那天晚上...你有没有拥抱他...”

我发誓,我问这句话的时候,丝毫没有掺杂别的意思。我绝不是小肚鸡肠到要来质问什么的人。我只是单纯的想问问他有没有这么做,我甚至渴望得到肯定的答案,至少在Bambam度过寒冷黑暗的时候,他曾经得到过别人的温暖。不是我给的,也无所谓。

可是纹先生摇摇头。“没有。我想那么做来着,他不让我碰他。”

“他说,如果他拥抱了别人,就会一直对金有谦心怀愧疚的。”

“所以这些年,他一直都在小心翼翼的自我保护。为了能有一天,光明正大地钻到你的怀抱里,告诉你,他一辈子都只忠诚于你一个人,一点都不心虚的。”

大概 多的是我不知道的事。

或许我能做到的承诺,是不离开他。可是那个男孩,是离不开我。

每件事情都比看上去复杂的多,我在几个月前还以为自己是个伟大的爱情奉献者,现在再看看我自己,简直就是罪大恶极,该下地狱的混蛋。

后来我们还说了很多很多,他告诉我Bambam摇摇晃晃的,如何支持完了这短暂又漫长的三年,在高三那年,他几乎觉得Bambam开始变得积极开朗了。他在学校也不叛逆惹事了,甚至还开始做些集体活动。

因为高三那年,他十八岁,他以为我马上就要出现了。

他期待了一整年啊。


“Bambam现在住在哪里?”

他给我写了一串我格外陌生的街名。一边写一边说:“作为Bambam的朋友,我不该这么出卖他的,但是作为一个旁观者,我必须得让你们有个结果。”

我差点感动的给他跪下。


我辗转了很久才找到了那个市中心边缘的小地方,狭窄的小路走到头有一栋陈旧的楼房。这儿的环境和纹先生那儿有的一拼。

我穿着长长的风衣站在那里,看着周围邋邋遢遢的人,衬得我像个异类。

我上楼梯的时候,心脏一直不安地跳动。

我强忍着紧张敲了敲那扇紧闭着的门。

不久里面传出踢踢踏踏的声音,我攥紧了拳头,手心开始渗汗。

门开了,Bambam穿了一件纯白色的T恤,头发乱蓬蓬的,像是没睡醒的样子。把眼睛抬起来看见我的一瞬间,明显是被吓着了。转身就要跑,跑了两步又拐回来要关门。


卑鄙的我,早就已经站在他家里的地板了。

我们总要对一个人学着不要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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