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心永远指向CB97

论那些小说老梗在我cp身上的兼容性 2.1

*这次是全员用同一个梗

*看作者小学生文笔如何写出宇宙第一狗血

*身份悬殊梗


一.#聚光灯和显示屏#
谦斑

后来Bambam说,如果重新选择一次,他不会想让金有谦去参加那场舞蹈选秀了。

如今,金有谦已成了光芒万丈的偶像,熠熠生辉,受人追捧,他活在万众瞩目和狂热拥护之中。而Bambam作为他不可公开的爱人,就生活在他世界里最隐蔽狭小的地方。他们说不上话,金有谦的每一场表演,Bambam都只能坐在最后排,离舞台的距离 让他看起来 就像一位普通的粉丝,就算努力睁大眼睛都看不清偶像面孔的那种。身边疯狂的女孩一阵阵的尖叫让Bambam觉得耳膜刺痛,他知道当金有谦望着台下茫茫闪亮灯海,自己将会是最暗淡的那一个。当演出结束,Bambam还是要跟随着人潮一起退场,离开这里,打车回家。

他不能去后台找他,也不能站在艺人通道等他。这全都是Bambam明白的道理,也是不可打破的规矩,他当初信誓旦旦自己一定会乖乖做到的恋爱条件。

金有谦很少会回家去住了,他通常都自己住在独立公寓里。有时候Bambam给他打电话,能听到他声音里的疲惫,也不敢与他多说什么,匆匆挂掉电话,生怕打扰到他的生活。

爱一个人爱的这么小心翼翼。

Bambam却从未质疑过金有谦对自己的爱,哪怕他和自己再像陌生人,哪怕他们再久没有好好的拥抱接吻,哪怕他们从未像普通情侣一样相爱。他还是坚定的把所有赌注都押在金有谦身上。

因为他陪金有谦走过最艰难的岁月,那些空用一腔热血却无处实现梦想的日子,金有谦身边只有Bambam一个人。Bambam要承认,那时候的爱情可比现在简单多了,他们可以肆无忌惮地牵手出门,可以一起逛超市,一起去公园,做很多有趣的事。可以不用把脸蒙在口罩里,可以光明正大地拥抱。而当其中一人失意时,他们也只拥有彼此。

可Bambam从没想过要回到过去,因为他很爱金有谦,所以他总想让金有谦去追求他所深爱的,哪怕不是自己。

这些年金有谦身边也陆续传出过一些绯闻,被无良媒体写得有鼻子有眼,炒得沸沸扬扬。Bambam失神地坐在电视前看着金有谦的经纪人澄清。

这种时候金有谦总是会第一时间来安抚Bambam,哪怕是躲在待机室的厕所隔间里,打电话给Bambam:“他们说的都不是真的。”

“我知道。”Bambam努力的把语气放得轻松愉快,“你放心吧。”

“那种东西你还是别看...”

“写得挺好的,跟真的似的,看看也挺有意思。”

“听话。”


Bambam只能生活在一个隐藏的秘密里,看着电视机里直播的颁奖典礼,金有谦站在领奖台上,带着恰到好处的微笑,绚丽的灯光打在他的脸上,那是他一直很向往的一个奖项。Bambam激动地站在沙发上跳起来,好像得奖的是他,梦想实现的也是他。不过Bambam的梦想确实也实现了,他的梦想就是金有谦能实现梦想。

Bambam感觉自己心跳的很快,只觉得很幸福也很兴奋。金有谦那么多年付出的努力终于有了回报。因为太替他开心,Bambam甚至都忘记了自己所受过的委屈,忘记了自己这些年在角落里偷偷摸摸的恋爱,忘记了 金有谦已经好久好久没使用过 “Bambam的爱人”这个身份了。


颁奖典礼结束后金有谦在凌晨两点悄悄回家了,带着黑色的口罩和鸭舌帽,帽檐压得低低的。开门进屋的那一瞬间,Bambam就像一只好久好久没有见到主人的宠物,扑上来跳到金有谦身上,紧紧抱着金有谦的脖子。

“我特别开心!”

“是吗?”金有谦轻轻地在他耳边笑着说,“因为我回家吗?”

“得奖!”Bambam往他肩膀上拍了一下,“不过...你能回家,真的太好了...你已经四个月没回家了。”

那么久了吗,金有谦的心里忽然一酸。Bambam的语气还在装作无所谓,金有谦知道他其实比谁都在意。


Bambam忽然小心翼翼试探着问;“得完这个奖...能不能稍微休息一段时间?”

金有谦很不忍心说,他犹豫了很久很久:“可是...”

当这两个字说出口,Bambam就知道事情是怎么回事了,他赶紧笑着打断他:“没事没事,你还是要做自己喜欢的事。”

金有谦拥抱他的双臂力度渐渐收紧。

“对不起。”

“为什么要说对不起?”Bambam还是笑,就像掩盖尴尬一样,刻意地笑着,“我爱你,所以没有关系啊。我都可以,真的。”

你让我安静,我一定一言不发。

你要我隐藏,我绝对毫不声张。

你想我远离,我肯定不会靠近。

这是Bambam能做到的全部了,他说,他给不了金有谦机会,就不能妨碍他去抓住机会。然后他一个人看着金有谦奋力跑远的背影,明明孤独的抱着一个人的爱情坐在原地,还觉得无比欣慰和幸福。

“或许爱一个万众瞩目的人,就是要累一点吧。”

“我想过千百种方法保护你。”金有谦在关了灯的房间里,躺在床上,在Bambam背后抱着他的腰,闻着Bambam发丝间的香气说道,“想来想去,还是觉得把你藏起来是最好的办法,我不想让任何人的任何话伤害到你。我也知道这不是你想要的爱情,也不是我想要的...可这是最好的。”

Bambam的眼泪终于在漆黑一片中悄悄浸湿了枕头,一边哽咽一边故作轻松:“我知道。”


或许未来有一天,等你不忙了,我们还是可以好好谈恋爱。那时候你就会来找我吧,我还在家等着你,等着用力地拥抱你,随时等待着和你一起去天涯海角,随时准备着和你一起面对一切,随时都可以牵你的手去无人的孤岛,也随时都接受重新躲进角落。

都可以。



二.#隐世古城的少年背着吉他#

宜嘉



这是段宜恩最叛逆的一次,他生活在衣食无忧的家庭,过着被安排好的人生。他没有自由,也没有尖锐的性格。大概是到了十九岁,他才幡然醒悟,他也向往自由。

他没有去放纵自我,剪掉自己的白衬衣只穿掉档裤,把一头黑色的头发染成彩虹色,这些事情他都没做。他只是随便坐上一列火车,任它驶向终点,他只想去一个遥远的地方。

那列车上的人很少,或许真的是开往很偏僻地方的车,反正终点站的地名段宜恩从未听说过。他坐在床边,看着窗外飞快闪过的森林。

他在这座不被人熟知的古城里,见到了一个少年。在一家酒吧里。

少年抱着吉他坐在小小的舞台上,低着头认真地调试着琴弦,阳光照过他柔软的发丝,遥远看去他的模样就仿佛被世间所有的美好所洗涤,如一缕过境的南风,如一场初秋的细雨,飞过海面的海鸥,淌过森林的溪流。

然后他的嘴角带着笑把脸抬起来,正好对上段宜恩的眼神,笑得更灿烂了。把怀里的吉他放到旁边,径直向段宜恩走去。

这家酒吧,原来就是他开的。

他叫王嘉尔,前两年从香港来这里。与其说他是个爱旅行的人,不如说他是个爱流浪的人,他的家庭很普通,当他决定离开家,父母谁都没有干涉他。因此他过上了背着一把吉他走遍天南海北的生活。

当他来到这座小城,很喜欢这里幽静的环境,和干净的人心。便决定在这里住几年再重新出发。

段宜恩毫不隐晦地坦白,他羡慕王嘉尔,从头到脚,每一个细节都是那么羡慕他。那是他无法想象的人生,那是他根本不敢向往的人生。这或许就是为什么段宜恩身上没有他身上的单纯明澈。

那两天,每天晚上段宜恩都来这里,酒吧里没什么人,段宜恩坐在沙发上一边喝啤酒一边望着 闭着眼睛弹唱的王嘉尔。

当钟表的时针指向“10”的时候,王嘉尔放下吉他走到段宜恩身边,坐在他面前。托着下巴,一双笑眼里藏着点点光芒:“你要不要去唱?”

“不要了。”段宜恩礼貌地摇摇头。

“没关系的,真的很有意思的。”王嘉尔眨眨眼努力让他相信自己。

“...还是...算了。”段宜恩避开王嘉尔真诚的目光。

王嘉尔的声音有点失望:“那好吧...”

那天晚上,王嘉尔带段宜恩去看星星。段宜恩在城市里从来都看不到的群星璀璨,他曾经一度甚至质疑过,到底存不存在真正的满天银河。而当他坐在石头上抬头望着天空的时候,墨色的夜空中满是闪烁着微光的碎钻。

段宜恩眯起眼睛仔细观望,王嘉尔在他身旁笑着说:“我当时就是看到这些星星才舍不得走了。”

“嗯...”段宜恩出神地轻轻应了一声。

“那...你也看到它们了。”王嘉尔顿了顿,“你会留下吗?”

“我不能。”

“你想吗?”

“我不能。”

“明白了。”


这短暂的几天,段宜恩和王嘉尔每日见面,段宜恩每天都能听到男孩温柔的歌声,融化在啤酒的气泡里。

当他离开的那一天,王嘉尔送他走了很长一段路。在这期间谁都很少话,明明只认识了不到一周,段宜恩却觉得这个男孩比他身边所有的朋友都要真挚,自己更想去珍惜。

最后,段宜恩还是开口问他:“你...什么时候打算启程去下一个地方?”

“没想好呢。可能还得过个几年,也可能,明天。”

“那我如果以后来找你,你还会在这里吗?”

“你真的会来吗?”

“...会。”

王嘉尔点点头,却没有回答刚开始段宜恩问他的问题。

直到送段宜恩到了火车站,简陋的车站还设有怀旧的月台,能让不舍的人多望上两眼。


王嘉尔在段宜恩准备转身上车之前,忽然对他的背影说道:

“我等你来找我,我等到你之后再走!”

段宜恩猛地转头看着他。

那少年笑得 像 融化冰川的温暖阳光。



三.#翻云覆雨和他庇护的安逸#

伉俪

朴珍荣第一次看到浑身是血的人,第一眼看见把他吓坏了,愣在原地一动都不敢动,那个男人一只手撑着墙壁,脸颊上沾有已经凝固的血迹,抬着眉毛盯着那个呆在原地的朴珍荣。

盯了一会儿,眼角忽然勾起笑容:“吓成那样怎么不跑啊?”

朴珍荣觉得这真是个好主意,可是双腿已经僵硬得不听使唤了,他只能像一个傻子,挑衅一样地站在 那个 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的面前。

半晌,朴珍荣的声音颤抖着,小声地问他:“你疼不疼啊?”


有人问林在范 他是什么时候爱上朴珍荣的,他总是含含糊糊地说他也不清楚。其实他自己隐隐约约的知道,就是这一瞬间。

如果存在两个世界,一个是善良与美好,一个是邪恶与暴戾,那么朴珍荣和林在范便是这两个世界中的极端。朴珍荣善良,温柔,就像永远都温润的泉水,他活在山间雾气朦胧的森林里,与花鸟鱼虫为伴,与世间一切污浊无关。

而林在范就是堕落在悬崖边缘的奄奄一息的野狼,还是有凶狠的目光和尖锐的獠牙。可是他除了悲愤绝望的低声嘶吼,所有的一切都显得苍白无力。他是被绝望撕扯的虫豸,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活着的意义是什么,在猩红色的血泊中一点点沦落到如此境地。

没有人对他温柔过,他的伤口是用来撕裂来撒盐的,从来都没有被人细心照料过。

所以朴珍荣对他来说,是一个那样特殊的人。林在范对他说过不要引火上身这种话,朴珍荣总是眨着眼睛思索一会儿,然后留下一句让林在范思考很久的话:“这把火,要烧也只能烧在我身上。”

他们的爱情是格外讽刺又可笑的。这就像是一场完全不会发生的爱,荒诞程度不亚于狐狸和兔子的相爱,冰雪和骄阳的相拥,孤舟爱上一场足以摧毁它的飓风。

可是还是发生了。

朴珍荣爱林在范,他自己都意想不到,会那么深爱一个地痞流氓,会那么着迷于一个与自己完全相反的人。

朴珍荣从身后忽然抱住林在范:“我想你做个好人。”

林在范忽然僵在原地。其实林在范离那血腥的画面远远的时,他是个很好看的人,甚至眉清目秀,眉眼间还带些和善和温柔。林在范愣了很久,缓缓地开口:“什么样算是好人?”

“乖乖的。”

“那我怎么活下去?”

“那我是怎么活下来的?”

“可是我们不在同一个世界啊。”

在林在范的那个没有阳光,只有百花枯萎和荆棘丛生的世界里,顺从和听话就意味着死路一条。他曾也是少年,眼眸清澈。后来,一次次的伤害和欺辱熄灭了少年眼睛里的光,甚至活活杀死了那个少年。

“或许我上辈子犯过什么不可饶恕的罪过,要我用这辈子的善良和单纯去偿还。”林在范停顿了很久很久,忽然转身扶住朴珍荣的肩膀,深深地望着他的眼睛,“你随时可以离开我。要是对我失望了,认为我没救了,无可奈何了。那就走了,离我这种人远远的,也很好。”

朴珍荣用力地摇头:“我要是为了自己 早就扔下你一个人了。我想拉你去另一个世界看看,我想带你去看看彩虹,带你去看看花开。我不想让你再孤独下去,我不想让你再经历那些让我想想都后怕的事情。”

林在范紧紧地抱着他,亲吻他的脸颊和脖颈:“你知道吗,这个世界需要我这种败类,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这不是我自己选择的。你没有经历过,我在我的人生面前是多么无能为力...谁不想做一个好人,嗯?我做不了,听起来就像我逃避现实的借口,但这确实是真的。”

生来就被浸入绝望的灵魂,所有的挣扎都只是自取灭亡。

“就让我这样过一辈子吧。污浊不堪,又相安无事地熬过这一生吧。”

朴珍荣死死抓住他的衣服:“你这样让我很害怕...”

“为什么啊。”林在范轻轻的笑了,“你应该不怕才对啊。”

“当有人要伤害你的时候,我会不要命的保护你。”

“所以为什么要怕?”

朴珍荣深深地叹了口气:“你要先保护好自己才能保护我...”

“我知道啊,我平时当然会保护好自己。”林在范安抚般地说道。

那他未说出口的后半句是:

但我随时都准备好了为你去死。


终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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