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心永远指向CB97

说了再见以后 /伉俪Bnior.

◇故事很长 也很俗


◇在荣.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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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们还想不想高考啦?啊?”

暴躁的数学老师又气急败坏地捶着黑板,五十岁上下的秃顶老头根本不温和,每天就像火爆辣椒,一点就着。

是一年初夏,一年刚刚开始,一个学期接近尾声。

窗外已有了夏日暑气的灼烤,空调温度调到二十二度还是一群人嚷着热。临下课五分钟,所有人都浮躁的根本听不进去课,也便没人理会数学老师的暴怒,习惯了。

“离高考只剩下不到400天了!你们怎么就不明白?!”

听到这句话,大部分人脸上憋着没什么表情,可是有几个人已经忍不住笑了。他们才高二,还要隔一个暑假才到高三,再过一整个学年才会高考。这么算来还有很长的时间。而数学老师永远都慌得仿佛他们明天就上考场了,可今天还是一问三不知。给他愁的呀,还想再咆哮两声来唤醒那群顽固不化的小屁孩,就在这时下课铃很好地解了围。他只能火冒三丈地摔门而去,大家一哄而散。


来日方长,来日方长。大家这样宽慰着自己。兀自地相信着未来的日子还是看不到尽头的,他们还有很长的时间会被大堆大堆的复习资料书包围,还有很长很长的时间可以拖欠着作业和老师周旋,还有很长很长的时间来耗着青春岁月里那一点点单薄的喜欢,反正时间还早,没事的,那些话总有机会说的。



这群准高三生没有一点危机感和紧迫感,还是跟一群小学生似的。课间的教室里闹哄哄的,女孩子扎堆聊喜欢的男生,男孩子聚一窝聊抽到的游戏装备。

朴珍荣回头看一眼自己的后桌,今天表现很好啊,居然没有立马爬下睡着。

他在盯着一张纸发呆。

“干什么呢?”朴珍荣抽走那张白纸。

“我问你啊,情书怎么写啊?”

“...林在范同学,注意一下你的作风好吗?”朴珍荣的表情一下子和德育处主任一模一样了。

林在范笑了笑,“我不给谁写,但是总要学会这门技能的啊!”他就是总在发愁这些莫名其妙的东西,前一段他还为自己不会骑独轮车而惆怅。天知道他要学骑那马戏团的玩意儿干什么。总之这个人很难弄懂,朴珍荣懒得和他较真,反正他想起一出是一出。


朴珍荣转回自己的课桌前,收拾东西准备下节课的书。林在范还拖着下巴趴在桌子上反省人生,一边戳朴珍荣的蝴蝶骨一边念叨:“喂,你说情书是不是贼有用啊?这种物欲横流的年代,我要是给我喜欢的人写封情书,是不是就显得我特别出淤泥而不染,显得我特别一生只爱一个人......”

“闭嘴你。”

“哦。”



林在范和朴珍荣不是一类人,但是两个人却是最好的最亲密的朋友。

朴珍荣是一个表面上看没什么特别的,其实内心特别闷骚 想的事儿特别多的那种。用俗气的话说 叫蔫坏。什么都懂,什么鬼点子都想得出来,表面上还特根正苗红。

林在范就是一个理直气壮明骚的存在了。每天都睡不醒似的,上课睡 下课睡,各科课都敢睡,老师都对他视而不见了。校服常年塞在书桌里,穿着自己浮夸大面积印花卫衣招摇过市。学生会检查的时候,十分迅速又老练地把校服套上,翘着二郎腿一脸乖巧无辜地看着打算记自己名字的高一小学妹。他每天就做一些无厘头又很欠揍的事情。而这种男生,总是很受欢迎的。

可能每个人的高中生活中总出现过这样一个男孩,日子过得没心没肺的,仿佛从来没有烦心事。很讲究打扮很注重造型,但是又没有到过于夸张让人无法接受的地步。懒懒散散,一人吃饱全家不饿。上课发呆,自己玩自己的。下课打球撒欢,像脱缰的野马。


有点幼稚,嘴很贫也很欠,可是人很善良,仔细看他的眼睛,其实是很清澈的,还闪着星芒。


朴珍荣喜欢他,很落俗地喜欢上了他。他老说林在范撩别人的那招太老套 太有病。不就是利用不穿校服来搭讪学妹的流氓吗。然而朴珍荣就是被这非常地痞流氓的一招撩到了。他知道喜欢上一个那么不切实际的家伙怪自己,可他就是那么俗气地喜欢上了一个万人迷。而且喜欢得情真意切,针针见血。

高一的时候,两个人不一个班。朴珍荣当时也在学生会,来查校服,林在范我行我素,看见他进门才把校服穿上。朴珍荣径直走到他面前,完全不买他的账。林在范怎么耍赖都没用。

“叫什么名字?”

“我穿校服了呀。”

朴珍荣瞥他一眼,抓起他桌上的课本,翻开封皮。“林在范”,毫不留情地写在了表格上。

这就是两个人第一次见面,第一次交流,也是林在范高中三年里 第一次 唯一一次被记名字。




后来,两个人就成了同学了,前后桌。再后来,就成了朋友,互损的那种。

林在范非常耿耿于怀朴珍荣高一记了他名字那件事,并日常夸赞高一小学妹真是善解人意。朴珍荣则非常痛心疾首 这届学生会的管理力度真是不够严,比起自己当时差远了。

他们是亲密的朋友,关系最好的朋友。每天一起上学放学,一起吃饭,一起写作业,一起在背后开数学老师秃头的玩笑。偶尔也会吵架,甚至打架,然后再和好如初,周而复始。就像任何一对好朋友一样。没有任何人感觉他们之间的关系有任何的异样和不妥,只能说男孩子之间的喜欢,就算是喜欢得很明显了,大家也不会误会什么的。这很好。周围的同学依旧热衷于起哄林在范和学生会的高一小学妹,依旧坚定朴珍荣和浓眉大眼的女班长一定有一腿。大家吵吵闹闹,开着无伤大雅的玩笑。喜欢啊 不喜欢的,在青春的流水篇章里,一笔带过。这让朴珍荣安心,自己依然和林在范保持着原有的正常 偏暧昧关系。可偶尔也会变态地觉得不甘心,为什么就没有一个人能稍微的误会一下两个人的感情呢,哪怕自己和林在范会第一时间义正严辞地否认,那也算满足了虚荣心。这种纠结的念头只会很少的时候占上风,大多数时候,他还是愿意和林在范这么不清不楚的好下去,一直到老,到老死。




林在范不喜欢英语,有多不喜欢呢,就是那种高考以后再也不想看见英语的那种。

但是各科作业就英语最喜欢没完没了地发卷子,林在范就咬牙切齿地把它们一张张折起来:“我发誓,高考完我与英语势不两立。”

“省省吧,你还得考四六级呢。”朴珍荣一边把一张新卷子扔到林在范桌上一边说。

“...不考行吗?”

“那你大学毕不了业。”

“靠,不上大学了!”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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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们这群不求上进的,哎哟喂!气死我了!”

“高考迫在眉睫啦!迫在眉睫啦!”

就当大家还想笑的时候。

他接下来嚷嚷道:“就剩下一百天了!一百天了啊!”

大家一下子就笑不出来了。

好像猛然之间醒悟了什么似的,好像一场梦即将停靠岸边,已经看到了点点星火。这么快,一切就要到终点了。

以前反反复复拿来当玩笑看待的话,终于有一天听来刺耳了,让人有点想哭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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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林在范,有话想跟你说。”

林在范正埋着头抄数学答案,手也不停 很随意地应了一声:“说。”

“你喜不喜欢那个学妹啊?”

林在范愣了一下,心想朴珍荣什么时候也开始跟自己开这种玩笑了。“你猜。”他故意这么说。

结果朴珍荣根本没接他那句话。

“我们还剩三个月的时间,你就不想抓住高中的尾巴谈个恋爱啊?”

“不想。”林在范特别灿烂地笑了,“儿女情长耽误我行走江湖。”


朴珍荣拖着长音“哦”了一声。

窗外有学弟们打篮球的声音,球砸在地上,或者命中篮筐。紧接着传来他们兴奋狂喜的欢呼或者沮丧窝火的咒骂。

林在范迟疑了一会儿,握起笔继续抄题。

“林在范,我如果说我......”

“你别说。”

“...好。”

好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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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世界上,没有什么事情是刚刚好的。两厢情愿的几率很低,如果有人能碰到正好喜欢自己的人,是很幸运的。

就算两个相爱的人,也很难是同时期爱上彼此的。通常是一个人等了另一个人很久很久,伶仃孤身走了很长很长的夜路,他才终于看见自己,拉起自己的手 走向黎明。而更多时候,无边的黑夜里,等待着的那个人撑不下去了,就会放手。

而当另一个人跌跌撞撞地找来时,他已经走了。

爱而不得很无奈,明明现在可以得到了,却不爱了。更无奈。


他们之间那层暧昧的隔阂,最终也没有戳破。他们站在透明结界的两端,保持着安全的相对距离。


那天的对话,就像是没有发生一样。说过的每一个字都被学弟们打球时年轻的喧嚣声盖过了,遮掩在时间的缝隙里,不留一点余地。

那寥寥数言的语句,本身也没什么好铭记的。转眼很快就会忘掉,毕竟他们那天什么刻骨铭心的话都没有讲。



朴珍荣很喜欢林在范。

大到他整个人,小到他笑起来眉眼的弧度,朴珍荣都喜欢。

不论是林在范在艺术节上大放异彩的时候,还是他拎着不及格的英语卷子灰头土脸的时候,朴珍荣都喜欢。

其实他一开始就能想到 自己和林在范永远就只能当朋友。不过一想到并不是普通朋友,而是具有特殊意义的,能够陪伴一生的朋友,也就感觉没那么心酸了。

本来是打算把对他的喜欢烂在心里的。等到有另一个人取代了林在范的位置以后,再悄悄把这一段无疾而终的漫长岁月珍藏在心底最深的岩层。可是偶尔还是会很不甘心,时间消耗着少年的青涩,在永不回头的长河里,流逝的是我们。


又是一个睡不醒的清晨。林在范打着哈欠拍朴珍荣的肩膀:“你英语卷子借我抄一下。”

朴珍荣不耐烦地把卷子撂过去。

“作文你别抄啊!”

“我知道啊!”

看,还和以前一样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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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大家,考试的时候,不用紧张。题目大家肯定都会的。我相信大家。”数学老师难得没有发火,说话的声音也意外的平静。他没有着急上火地拍着黑板强调什么易错点,也没有灌输成吨成吨的毒鸡汤。他就坐在讲桌边,眼神格外深情地看着台下的大家。

“高考加油,孩子们。”

大家在他的魔爪下三年,一时间不习惯他这样。有多不习惯呢,大概就是听着听着不自觉地就红了眼眶。


最后,他深深叹了一口气。

“三年来,我做的不好的,见谅了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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散了。散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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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考完的那个暑假,有一天林在范问朴珍荣,想不想谈恋爱。

朴珍荣看着他笑了,然后说:“不想。儿女情长耽误我行走江湖。”

然后两个人看着对方一起笑,就像两个傻兮兮的幼儿园小朋友。

而他们心里在想什么,只有自己知道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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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们互相喜欢。

只是时间上稍有偏差。错位了,齿轮没办法恰好吻合,所以他们一辈子只能互相喜欢,不能在一起了。

一个人可能会爱另一个人很久很久,爱一辈子都有可能。可是想与他恋爱 携手走完一生的热情,并不是时时刻刻都会有。

还是很喜欢,还是很爱,只是再也没有想要和他在一起的执着和冲动了。


他们一起走过最好的岁月,大好年华,鲜衣怒马。穿着白衬衫站在洒满阳光的操场中央,闻着昨天那场雨后草地略带潮湿的清香。少年最意气风发的样子 他们都见过,都爱过,大概这也就是故事最圆满的句号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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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幸好,我们没有一早就在一起。如果在一起了,可能我们就不再是我们了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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后来林在范的职业是翻译。听来很讽刺,高中时候要和英语一拍两散的男孩子,到最后居然成了日日夜夜和英语打交道并以此为生的叛徒。

“我看到一些很触动我的句子里,脑子里总会莫名浮现出一个人的样子。他野蛮地走到我的面前,不依不饶地非要问我的名字。到后来这个人居然成了我生命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。

我昨天看到一句话:As long as I don't ever lose you,I'm okay.

只要我从未失去你,怎么样都没关系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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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以前爱过一个人,千方百计把我最好的一切都给他。这一生很长,会有很多人擦肩而过。哪怕我从来都不算他的什么人,我的余生都不后悔。他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,那些好足以弥补对我的那一点点亏欠。

不过,仔细想想,他又亏欠了我什么呢。片刻的青春?一辈子的忠贞?好像也都没有。我们两不相欠了,从此远走高飞。

我没有爱他爱到声嘶力竭,他也没有成为我不可触碰的伤疤。我们现在还是在一起,以后也会在一起。我很庆幸我掌握得游刃有余,我没有逼问这场爱情来死缠烂打一个结果。所以我才能侥幸参与他未来的人生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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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这样吧。常见面。

见面就拥抱。

离别时就说再见。

说完再见以后就往前走,都不要再回头。





终.

《说了再见以后》歌词:

愁到底是什么杨花雨落
是三千丈黑发逼成枯柳
是凋谢的花瓣念旧的蜂
是往日的欢活又来折磨
你会不会剪去黄了的回忆
丈量我离情拉长十多里
芳草无尽曾经相看两不腻
如今花无语飞过秋千去道别的你
你古怪的脾气离别夜曲
你执迷的忧郁幻想即兴
我孤独的声音飘零一地
细看不是花絮是点点泪滴
爱是颗星在现实的光海里
低头想找你却只剩倒影
我试着骗自己有散也有聚
只是想起了再无人聆听不如归去
我不愿意舍弃我的不甘心
乱红的情绪我自言自语
夕阳无尽再看只会更伤心
该死的回忆拉长千万里
全是想你.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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