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六.晨起仪式.
金有谦憋了很久,终于拉住了走在旁边的Bambam。咽了咽口水,鼓足了很大勇气了一样:“你能...和我住一起吗?”
啥意思,这是要同居啊,小小年纪,就要搞同居呀。Bambam的脑子里一片空白。
“你什么意思?”Bambam稍微找回了点理智,假装冷静深沉地问道。
“呀你要是觉得不好就算了...我就是想问问你,愿不愿意和我住在一起啊...你不愿意我不勉强...算了算了。”这个金有谦,怎么那么喜欢自我否认呢。
Bambam根本就没有再思考:“那住呗。”
他说得,就像出门吃饭一样简单轻松。以至于金有谦目瞪口呆看着他半天说不出话。Bambam不觉得有什么大不了的,大概是因为王嘉尔和朴珍荣没有为他讲述同居的危害。
等到哥哥们知道这件事的时候,Bambam的东西已经全部搬到金有谦家了。
“你们考虑过,同居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吗?”林在范一脸严肃。
“没影响啊。”金有谦一脸的不屑。
“说得好,我也觉得没什么影响,所以我们是来庆祝你们终于同居的!”
???看着自嗨起来的哥哥们,兴奋地吹口哨放音乐跳舞。金有谦和Bambam不得不怀疑他们是不是被气疯了。
第一晚,两个人并没有睡在一张床上。Bambam睡在隔壁的房间。金有谦一夜都没合眼,他也就这点出息。
清晨,不等闹钟响起。他看窗帘外的天空刚刚泛起鱼肚白,就急不可耐地从床上下来了,他一分钟都不想躺在床上了,对他来说简直就是煎熬。他在客厅来回溜达,又跑到厨房转了两圈,卫生间他进行了一次深度游览。
终于到了该起床的时间了。金有谦冲进Bambam的房间,他正在睡着。睡觉的Bambam看起来特别乖,缩在被子里只剩一个毛茸茸的脑袋,长长的睫毛垂下来。像小奶猫一样可爱。金有谦一下子有点不舍得叫醒他。
“Bambam?起床了。”金有谦伸手揉揉他的发顶。Bambam皱着眉毛哼了两声,把头蒙到被子里。
呀,金有谦差点就叫出来了,Bambam怎么会这么可爱呢。
“听话了。”金有谦去小心翼翼地掀他的被子。
“我不要...”Bambam睡得迷迷糊糊的,拽着被子和金有谦僵持着,“你要先抱抱我,再亲我一下。”Bambam半梦半醒的,开出了一大堆条件。
金有谦把他从床上拉起来一把拉到怀里,在他的脸上用力地亲了一口:“可以起床了吗?”
“以后,每天都要这样。这是仪式。”
十七.搂抱.
Bambam觉得,比起亲吻和其它更亲密的举动,他更喜欢金有谦的怀抱,金有谦的身高和身材,能正好把Bambam抱在怀里,搂着他的肩膀,紧紧地环住他的身体。那种归属感和安全感,是什么都无法替代的。
Bambam是个在清醒情况下很虚势的人,他觉得自己非常酷。所以他不会对金有谦有什么黏人的举动,偶尔会强势地示爱,但也是偶尔而已。外人看来,他们之间只有金有谦在全情投入,其实只有熟悉他们的人才知道,Bambam有多依赖金有谦。
在一次聚会上,Bambam喝了一点酒,没有到喝醉的地步,但是已经开始有点晕了。金有谦把他护在后面说什么都不让他再多喝一点了。Bambam喝了酒之后就会像变了一个人。念念叨叨的,趴在金有谦身上,就像个碎嘴的小孩子。
“你抱抱我呀,你抱着我,不许动了。就这样抱着我啊,不许松手啊。”
金有谦只能放下手上的所有东西,把那个小祖宗搂到怀里。
“你抱着我嘛。”
“我这不抱着呢吗?”
“你抱紧一点。”
“好好好。”
周围的哥哥们用怪异的眼神看着他们俩。
决定予以反击。
王嘉尔:“段宜恩来抱我!”
朴珍荣:“林在范来抱我!”
崔荣宰:“Coco来让爸爸抱着!”
十八.一起做某事.
Bambam的胆子很小,还总是装作很勇敢很无畏的样子。他胆子小这件事,只有哥哥们和金有谦知道,隐藏的也真够深。
周末的实践任务,是去宠物店给狗狗洗澡。当Bambam看到等待他的那条巨型狼狗的时候,整个人都吓懵了。眼睛里泛着绿光,恶狠狠地看着陌生人,就像一匹狼一样。不敢想象一会儿给它洗澡的时候,那条狗乱扑腾的样子。
Bambam站的离它一米远,死活都不愿意再靠近了。无助地看着旁边的金有谦,可怜巴巴的眼神:“你跟我一起吧。”
“为什么啊?”金有谦故意逗他。
“我有点怕它...”Bambam抓着金有谦的衣角供认不讳,又仰着脸眨眨眼睛,“一起嘛,好吗,我害怕...”
你猜金有谦那没出息的同意没。
那只狗有着非常明显的狂躁症,即便是对宠物知识一无所知也能准确判断。只要往它身上浇水,它就要跳起来面目狰狞摇摆身体伴随着威胁式的吼叫。
宠物店的工作人员钳制着它,Bambam闭着眼睛给它一通淋浴。金有谦伺机而动,把涂在手上的香波,手法狂野地糊在狗的毛上,揉搓着它的毛,听着狗近乎崩溃地嚎叫。Bambam闭着眼睛乱甩淋浴头,一半的水都甩到了金有谦身上。
他们以为洗的很完美,结果呢,狗的身上,一半滴着水,一半满是泡沫。苦大仇深地死死盯着他们。
从此以后,那条狗就拒绝任何情侣来给它洗澡了。
十九.正装.
金有谦的学校活动,要求正装出席。
他有一套西装,一直没机会穿。很简单的黑色西装和白色衬衣。甚至一点点装饰点缀都没有。
他说要试穿一次,让Bambam看看效果。Bambam坐在沙发上,等金有谦从卧室出来。等他看到金有谦的时候,整个人都愣了。这套西装将他挺拔的身材曲线勾勒的刚刚好,干净利索,一点都没有余赘。
Bambam不想承认,但是这样的金有谦,真的好帅啊。
“怎么样?还好吗?”金有谦试探着问道。
“嗯,差不多吧。”
“差不多吧,是什么意思?”
Bambam红着耳朵把脸扭到一边:“很帅。”
二十.跳舞.
Bambam很会跳女团的舞,其实他从没学过。
金有谦也很会跳,但是他从来都很拒绝这种事情。
Bambam的身材比女孩子还好,所以跳起来一点都不奇怪,甚至还带着些性感。
有一次,一群小朋友在广场上蹦蹦跳跳地跳小朋友的舞蹈,Bambam非要去加入他们,金有谦拉都拉不住。Bambam混进他们之中就要教他们跳舞。从抖胸一直跳到了顶胯。
到最后,金有谦拦腰把他给扛走了。
Bambam不过就是个热爱摇摆的灵魂舞者罢了。